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应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6********6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826民初3404号
案号
(2020)皖0826执恢5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郑应军欠严学荣服装加工费40595元,郑应军于2019年1月25日前给付10000元,于2019年5月1日前给付10000元,于2019年9月1日前付清剩余20595元;二、若郑应军未按期给付加工费,则郑应军应负担案件受理费407元,并支付未给付加工费的利息(利息自2018年10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三、严学荣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814元,减半收取计407元,由严学荣负担;五、双方其他无异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