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辅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6********12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3民初1933号
案号
(2020)皖0523执13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辅有欠原告赵宗山购沙款90,000元,于2020年1月30日前给付购沙款5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购沙款2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二、如被告杨辅有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期限履行,则2原告赵宗山有权自该期逾期次日起按下欠款总额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原告赵宗山负担500元,被告杨辅有负担525元。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9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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