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辅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6********12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23民初1933号 |
案号 |
(2020)皖0523执1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辅有欠原告赵宗山购沙款90,000元,于2020年1月30日前给付购沙款5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购沙款2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二、如被告杨辅有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期限履行,则2原告赵宗山有权自该期逾期次日起按下欠款总额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原告赵宗山负担500元,被告杨辅有负担525元。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