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5********60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25民初9234号 |
案号 |
(2020)皖1225执19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3-被告张炳青、方宪华、周强共同偿还原告阜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836元,分期于2019年12月1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20年1月23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20年2月29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836元,每次还款的同时付清相应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5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炳青、方宪华、周强共同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