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强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02********77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502民初2261号
案号
(2020)甘0502执17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曹强强于2020年9月1日之前归还许鹏飞借款本金25500元、利息3500元(截止2020年7月1日),共计29000元;如被告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归还借款的义务,则2020年7月1日之后的利息,以实际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该款还清时止。二、许鹏飞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290元,由曹强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9-18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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