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桂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26********07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426民初1243号
案号
(2020)湘0426执8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祁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李桂军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忠信借款本金2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计213元,由被告李桂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祁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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