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江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6********3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129民初1074号 |
案号 |
(2020)湘1129执9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盘秀英、陶江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瑶族自治县支行借款本金45 875.4元,并支付从2020年1月12日起至借款本金偿还之日止的利息及罚息,利息及罚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被告永州福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瑶族自治县支行对拍卖、变卖被告盘秀英的车牌号为湘mew191传祺牌小车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3元,由被告盘秀英、陶江华、永州福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