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026********21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1227民初674号 |
案号 |
(2020)湘1227执4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戴荣欠原告刘大毛借款20,000元,被告戴荣从2018年8月开始,每月10日前偿还原告刘大毛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元,直至借款还清;如果超过三期未按时给付,原告刘大毛可要求被告戴荣一次性偿还剩余所欠借款。二、原告刘大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80元,减半收取240元,原告刘大毛自愿负担120元,被告戴荣自愿负担120元(此款原告已垫交由被告直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