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3********0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民终1143号 |
案号 |
(2020)皖0403执18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0)皖0403民7初97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解除淮南佳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姚敏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二、变更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0)皖0403民初97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姚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赔偿淮南佳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46万元”为“姚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淮南佳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284050元”;三、驳回淮南佳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方式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8200元,由姚敏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