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华神州瑶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85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1129民初1850号 |
案号 |
(2019)湘1129执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2015年10月15日前, 被告永州市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华神州瑶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恒天德控股有限公司连带将原告的履约保证金307 212.30元返还给原告港湘建设有限公司; 二、2018年4月30日前, 被告永州市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华神州瑶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恒天德控股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给原告港湘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280 000元;三、2018年6月30日前, 被告永州市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华神州瑶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恒天德控股有限公司连带将剩余的280 000元工程款支付给原告港湘建设有限公司。四、上述款项三被告如果有一笔款没有按时支付, 则被告尚未支付给原告的款项就从2016年2月1日起按月息2分计息, 并就全案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7745元,被告永州市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华神州瑶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恒天德控股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02 |
发布时间 |
2019-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肖运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129338555476F |
登记机关 |
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瑶都大道江华国际新城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