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永州雅赫莱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1********7R7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1103民初861号 |
案号 |
(2021)湘1103执32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永州雅赫莱家具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永州千手千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用30000元及利息(2020年11月30日起以广告费用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广告费用30000元支付完毕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永州雅赫莱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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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柳惠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100MA4QDC7R7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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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