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永州市冷水滩区耐久轮胎商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4311********YY4R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1103民初6725号
案号
(2022)湘1103执4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永州市冷水滩区耐久轮胎商行、周群芝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李芳明货款64884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6月30日起以6488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至货款偿付完毕时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李芳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032元,减半收取1016元,由永州市冷水滩区耐久轮胎商行、周群芝负担。判决如下:一、被告永州市冷水滩区耐久轮胎商行、周群芝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李芳明货款64884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6月30日起以6488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至货款偿付完毕时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李芳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032元,减半收取1016元,由永州市冷水滩区耐久轮胎商行、周群芝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文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1103MA4NY7YY4R
登记机关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金晖大厦101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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