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华瑶族自治县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1********401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129民初1263号 |
案号 |
(2022)湘1129执恢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江华瑶族自治县天诚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杨承韵、杨承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陈燕、李斌桥借款本金165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65万元为基数:利息自2017年5月16日起按年利率24%计付至借款清偿时止);二、限被告江华瑶族自治县天诚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杨承韵、杨承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燕、李斌桥利息465497元(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15日止的利息);三、驳回原告陈燕、李斌桥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880元,减半收取为12,440元,由被告江华瑶族自治县天诚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杨承韵、杨承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老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129397097401F |
登记机关 |
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瑶都步行商业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