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2********74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422民初642号 |
案号 |
(2020)湘0422执恢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衡南县家远农机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衡阳绿盟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货款203100元;二、被告衡南县家远农机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衡阳绿盟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11628.8元;三、以上一、二项,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四、驳回原告衡阳绿盟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597元,由衡阳绿盟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2076元,由被告衡南县家远农机有限公司负担452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