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丽琼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6********55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581民初112号
案号
(2019)湘0581执6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冈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罗丽琼、武冈市正一大酒店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曾放借款本金63 600元,利息31 800元(利息已按月息2%从2017年1月1日计算至2019年1月31日),本息合计95 400元(2019年2月1日之后的利息仍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还清日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1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075元,由被告罗丽琼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4-18
发布时间
2019-05-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581执602号
立案日期
2019-04-18
执行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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