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1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302民初7245号
案号
(2019)苏1302执17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陆明、江苏水木明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宿迁宏豹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87406元及逾期利息损失(按照月利率2%,自2017年6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4-09
发布时间
2019-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1302执1729号
立案日期
2019-04-09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9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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