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兴市豪登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7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681民初1813号 |
案号 |
(2018)桂0681执5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东兴市东南亚茶叶贸易有限公司、东兴市豪登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共同支付原告广西南宁比特斯装饰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比特斯装饰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工程款238万元及利息50万元,该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于2018年2月15日前支付工程款40万元,于2018年4月30日前支付工程款50万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工程款74万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工程款74万元及利息50万元; 二、若被告东兴市东南亚茶叶贸易有限公司、东兴市豪登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未履行第一项协议约定的债务,则须支付原告广西南宁比特斯装饰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比特斯装饰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以被告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付,从2018年10月1日起计至付清工程款238万元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3352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6764元,由被告东兴市东南亚茶叶贸易有限公司、东兴市豪登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共同支付给原告广西南宁比特斯装饰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比特斯装饰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10-04 |
发布时间 |
2018-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陆海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81321799319F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东兴市罗浮新区B-2-2#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