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华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03********0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03民特185号 |
案号 |
(2022)桂0603执1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刘华文尚欠申请人许帅借款本金10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5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6月25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定于2021年12月10前偿还5000元,剩余未还借款从2022年1月1日起,于每月5日前偿还5000元,直至还清本金及利息为止;二、上述款项,若申请人刘华文有任何一期未按时偿还,则申请人许帅有权就余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