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管成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7********7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623民初5247号
案号
(2020)皖1623执29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女儿管森蝶由张海燕抚养,抚养费自理;二、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八士鸿景华庭小区55栋1903室的房产一套归管成飞所有。三、管成飞自愿支付张海燕人民币220000元,支付方式:2020年9月10日前支付100000元,2021年9月10日前支付120000元,如管成飞未按期履行,张海燕可按300000元申请强制执行;(张海燕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6217993000295049541)四、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的受理费2900元,由张海燕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0-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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