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肖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26********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426民初1531号
案号
(2020)湘0426执恢3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祁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肖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唐韶峰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30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3860元,由被告肖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祁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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