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勇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321********45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423民初712号
案号
(2020)湘0423执4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衡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王勇军欠原告周曙红本金10 000元及相应的逾期利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王勇军于2020年9月10日之前偿还10 000元清偿债务;二、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计212元,王勇军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衡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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