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1********0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521民初440号
案号
(2020)湘0521执13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李娜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蒋坚坪返还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利息343,000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4日)。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3,347元,减半收取6,673.5元,由被告李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邵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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