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立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23********0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423刑初182号 |
案号 |
(2020)湘0423执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陈立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1年7月22日止。);被告人陈立林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亦清经济损失53603.41元,其款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亦清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