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文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5********0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901民初2304号 |
案号 |
(2020)云2901执2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邵文武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原告屈继国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886.07元(8143.45元×60%)。二、驳回原告屈继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负担100元,被告邵文武负担15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