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丽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0********0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901民初657号
案号
(2021)云2901执36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王丽珍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杨定鸿借款本金67,800元。二、驳回原告杨定鸿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48元,减半收取374元,由被告王丽珍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9-28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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