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4********14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1民初5680号 |
案号 |
(2020)皖1621执23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汪杰于2020年1月10日前给付宋效灵款60000元;2020年9月11日前给付本金30000元及借款90000元的利息30000元,合计:60000元。逾期按口头约定利率计算至还款之日止;二、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定。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审核无误,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在本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在本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上述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递交申请执行书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证据或线索材料。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