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成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7********3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27民初1770号 |
案号 |
(2020)皖0827执1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方成龙欠原告柯忠平11000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偿还4000元,余款7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二、如未按约履行,原告柯忠平有权就全部未偿还数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38元,由原告柯忠平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