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水康琪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62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502民初1055号
案号
(2020)甘0502执1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水康琪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天水达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386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6400元;二、原告天水达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调解协议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8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390元,由天水康琪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宇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500556263025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滨河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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