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1********3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11民初204号 |
案号 |
(2020)苏1311执1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宿迁市宏胜车辆制造厂、冯斌定于2020年5月20日前给付原告严胜明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2017年7月15日之前的利息为19000元;2017年7月15日之后的利息为:以5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5%,自2017年7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96元,由被告宿迁市宏胜车辆制造厂、冯斌负担。(原告严胜明已预付,被告宿迁市宏胜车辆制造厂、冯斌定于2020年5月20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严胜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