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03********03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03民初2787号
案号
(2020)皖0503执24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陶莉共欠原告姜滔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5000元,约定于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每月15日前还款1000元,于2020年9月起每月15日前1500元直至所有款项还清为止,如被告有一期未能按期履行,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并向被告申请强制执行;2二、本案诉讼费7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已交费);三、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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