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4********0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24民初1945号 |
案号 |
(2020)湘0624执16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黄静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南湘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29日起按约定利率计算至此笔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45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公告费900元,合计6870元,由被告黄静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