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龙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7********30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82刑初179号 |
案号 |
(2020)皖1282执2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夏龙江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7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夏龙江退赔被害人赵国胜280000元,退赔被害人屈赛颖、孙亚州11500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