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密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91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兵1201民初644号 |
案号 |
(2020)兵1202执恢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哈密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新疆宏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668,722.82元及利息(从2016年11月29日其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149元,减半收取22,074.50元。由被告哈密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2002291042708 |
登记机关 |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B2-1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