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雄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6********1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兵1202民初2181号 |
案号 |
(2021)兵1202执18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雄伟向原告新疆万盛龙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垫付款16644.9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8元,由被告刘雄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