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树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201********3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兵1202民初648号 |
案号 |
(2021)兵1202执1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强,葛淑松向原告魏胜利共同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70000元,自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每月25日之前偿还1500元,剩余16000元于2024年5月25日之前还清;二、若被告陈强,葛淑松有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则原告魏胜利有权对所有剩余款项立即申请执行,且被告向原告另支付利息,自2021年4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4%计算;三、原告魏胜利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陈强,葛淑松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