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树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201********3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兵1202民初648号
案号
(2021)兵1202执17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强,葛淑松向原告魏胜利共同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70000元,自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每月25日之前偿还1500元,剩余16000元于2024年5月25日之前还清;二、若被告陈强,葛淑松有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则原告魏胜利有权对所有剩余款项立即申请执行,且被告向原告另支付利息,自2021年4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4%计算;三、原告魏胜利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陈强,葛淑松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12-17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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