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闫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422********0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兵1202民初3号 |
案号 |
(2021)兵1202执1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闫明向原告袁志如支付劳务费60000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闫明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