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21********1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421执恢3号 |
案号 |
(2020)皖0421执恢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营刚(曾用名唐家宽)、朱红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储俊泽借款本金29万元,利息290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1%计算至起诉日),合计2929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