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4********0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24民初3082号
案号
(2020)皖1124执19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椒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林俊、应洁于2020年9月20日前支付原告刘守国借款本金800000元及截止2020年8月2日的利息139200元,并自2020年8月3日起以8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支付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原告刘守国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林俊、应洁应给付的款额,对涉案抵押物[坐落于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343号2室等2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9)全椒县2不动产证明第0025809号]的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96元,由被告林俊、应洁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椒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22
发布时间
2020-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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