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77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523民初1165号 |
案号 |
(2020)冀0523执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确认,被告河北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北京恒达盛兴制冷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款 1 200 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9月5日始至全部给付完毕日止,按年利率4%计算)。被告河北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前给付全部给付完毕。二、原告北京恒达盛兴制冷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于被告河北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的同日向被告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三、其他一切皆清,互不再究。四、案件受理费16 896元,减半收取8 448元,由被告河北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学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86677480760 |
登记机关 |
裕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神兴小区神兴大厦4-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