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6********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524民初3638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皖1524执17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皖1524民初3638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董兵欠原告安徽金寨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于每月10日前支付5千元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二、若被告董兵未按上述期限还款,原告安徽金寨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342元,减半收取1171元,由被告董兵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03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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