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4********08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624民初341号 |
案号 |
(2020)湘0624执12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原告徐宗培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所造成的各项费用损失,由被告易敏赔偿198521.4元,已支付33200元,还应赔偿165321.4元;二、驳回原告徐宗培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赔偿款项限赔偿义务人在本判决发生效力后十日内支付至: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账号:4300 1690 0660 5912 3456。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522元,减半收取为1761元,由被告易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