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3********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781民初490号 |
案号 |
(2020)湘0781执6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津市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郭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万丽偿清借款230 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10月3日起计算,按照实际尚欠本金金额,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本金偿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750元,减半收取2375元,由郭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津市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