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包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901********6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723民初954号
案号
(2020)皖1723执8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包磊分期偿还汪为民借款500000元和利息(付款方式:2020年7月16日前偿还汪为民借款150000元及其利息18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汪为民借款350000元及利息770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计7920元;二、案件受理费9200元,减半收取4600元,财产保全费3320元,合计7920元,由汪为民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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