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4********8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624民初979号 |
案号 |
(2020)湘0624执1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凌海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廖曼红偿还借款65000元,并以6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4月2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利息。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425元,减半收取713元,由被告凌海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