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4********5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621民初985号
案号
(2020)皖1621执10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涡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侯峰自愿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欠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1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利率按月利率2%计);二、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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