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02********05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24民初311号
案号
(2020)皖0824执14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潜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万根、刘静所欠原告杭州市临安区重大小贷公司代偿款10万元及利息,分期偿还;二、如违约,原告可对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潜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12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