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61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23民初1332号
案号
(2020)冀0623执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涞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被告河北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涞水仁晟汇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货款1980000元,至2019年9月5日逾期付款利息304506元。2、被告河北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98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自2019年9月6日至欠款清偿完毕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28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祁宝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56618577XK
登记机关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1-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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