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国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21********1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21民初1550号 |
案号 |
(2020)皖0521执19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国强赔偿原告王克荣各项损失合计35000元。还款方案:刘国强自2019年6月开始,每个月的25日之前给付王克荣3000元,直至35000元全部还清为止。二、若被告刘国强按照上述约定按期足额的还款,直至35000元全部还清,则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就此了结,再无其他争议。若被告刘国强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的还款,就剩余的欠款,王克荣可以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受理费1183元,原告王克荣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