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俊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1********2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21民初3739号 |
案号 |
(2020)湘0521执19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王月英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86 446.39元,由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中心支公司赔偿120 000元,被告唐颀赔偿39 867.83元,被告田根跃、邵东乐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唐俊新、樊邵聪各赔偿6644.64元,被告黄小军对被告邵东乐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赔偿的6644.64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述应付赔偿款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王月英,款付至邵东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户,账号59767103761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东支行;二、驳回原告王月英的其余诉讼请求。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50元,由被告唐颀承担1000元,被告田根跃、黄小军、唐俊新、樊邵聪各承担75元,原告王月英承担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