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6********14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311民初4968号
案号
(2017)苏1311执42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宿迁浩瀚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宿迁市宿豫区企业互助协会给付借款200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宿迁市宿豫区企业互助协会其他诉讼请求;三、被告徐涛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徐涛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宿迁浩瀚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26224元,减半收取计13112元,由被告宿迁浩瀚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徐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622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12-18
发布时间
2018-0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