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明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64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22民初1432号 |
案号 |
(2020)皖1322执22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郝明喜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王其功工资款4000元;二、王其功自愿放弃对安徽省萧县工程建设总公司、濉溪县国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郝明喜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时间 |
2020-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