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明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64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322民初1432号
案号
(2020)皖1322执22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郝明喜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王其功工资款4000元;二、王其功自愿放弃对安徽省萧县工程建设总公司、濉溪县国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郝明喜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0-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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